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章的法律风险
丽水法律咨询
2025-05-14
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章的行为可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4条,伪造国家机关、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印章,进行诈骗等活动的,以假币罪处罚。如果该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其他合法权益受损,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此外,这种行为还可能被视为扰乱社会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34条,非法制造、买卖或者使用公章等国家机关证件的,处警告罚款或者拘留。因此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控制和合理使用公章,防止其被擅自使用或滥用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4条:伪造国家机关、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印章,进行诈骗等活动的,以假币罪处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24条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34条:非法制造、买卖或者使用公章等国家机关证件的,处警告罚款或者拘留。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四条:申请登记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应当真实、合法,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名义进行注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49条:公司的公章是公司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的重要标志。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司公章的,视为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,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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